团贷网控制人投案自首
2019年3月27日,据@安全东莞市官博信息,东莞团贷网互联网技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团贷网 )控股股东邓某、李某积极向广东省东莞市派出所自首。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利,广东省东莞市派出所已对 团贷网 因涉嫌不法消化吸收群众储蓄案立案侦查侦?,并依规对 团贷网 控股股东邓某、李某采用刑事案件强制执行措施。现阶段,案子已经依规查办中。
团贷网控制人投案自首
公安局表明,广东省东莞市派出所将依规增加查办幅度,加速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大众的合法权利。请投资者根据合情合理的方式反映情况和需求,紧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证据调查工作中。案子工作进展将依司法程序适度发布投资者可根据下列方法开展备案:
团贷网控制人投案自首
将报案材料邮递至广东省东莞市派出所刑侦大队 团贷网 重案组,并标明 团贷网服务平台报案材料 (收件地址:广东广东省东莞市莞市区城南大道北3号广东省东莞市派出所刑侦大队;邮编:523008)。
或是到户口所在地或具体居所公安部门举报
随后,登陆 国家公安部非法融资案子投资者信息内容备案服务平台(http://ecidcwc.mpsgov.cn/port/index) 开展在网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