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股指期权?
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合约。以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期权称为股指期权。股指期权自1983年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诞生以来,至今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时期。目前,股指期权在全球衍生品市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全球金融市场上不可或缺的避险工具,股指期权在风险管理、金融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股指期权有哪些基础功能?
股指期权在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扮演着重要角色,股指期权的推出,有助于满足投资者更加精细化的风险管理需求,有助于提升整个市场的资产配置效率,降低经济运行成本。
股指期权是投资者长期持仓的定心丸。相比股指期货,股指期权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分离,使得股指期权的买方在支付权利金后,就规避了市场不利走势对其持仓组合的影响,同时还不放弃整体组合获得收益的可能。正是由于期权这种便利的“保险”功能,使得投资者在期初就可以将其持仓的最大亏损固定在一个较低水平,从而使其敢于并安心长期持有股票,有利于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改变频繁买卖、波段操作的股市短期行为,降低股票市场的过度波动,对于股票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对于机构投资者,特别是共同基金、社保基金、退休基金和保险基金等资产管理人来说,其有固定的现金支付需求,保持股票投资组合的价值稳定是极为重要的投资目标。通过买入股指期权,可有效控制持仓的最大回撤,提高其产品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水平。
此外,股指期权具有到期日、执行价格、看涨和看跌、买入或者卖出等要素,这些要素可以用各种方式组合在一起,构造出具有不同风险特征的策略,满足各异的交易和投资需求。
三、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有何不同?
股指期权和股指期货都是基本的场内衍生品,都是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并具有一定的杠杆性。但是,两者在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收益特征、保证金制度和合约数量上均有较大区别。
首先,期权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而期货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期货的买卖双方在到期日必须按照交割结算价进行交割,没有放弃交割的可能。与期货不同,期权交易的是权利。买方支付权利金后取得相应的权利,而不承担履约的义务;卖方卖出权利收取权利金,须承担履约的义务。
其次,期权与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不同。期权的损益与标的资产的涨跌是非线性关系,两者不存在固定的比例关系;而期货的损益与标的资产涨跌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
再次,期权与期货的保证金制度不同。期权买方通过支付权利金获取权利但不承担履约义务,无需缴纳保证金;期权卖方收取权利金并承担履约义务,为了保证期权合约的履约,需要缴纳保证金。期货买卖双方都需要缴纳保证金。最后,期权合约的数量多于期货合约。一般而言,期货在每个合约月份上只有一个合约;而期权在每个合约月份上存在多个不同行权价格的看涨和看跌期权合约,因此合约数量较多。
四、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都是股票现货的风险管理工具
股指期权、股指期货都是基于现货指数的金融衍生品,在境外成熟市场上,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形成了对现货市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现货市场的协调、持续和健康的发展以及基本功能的发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在20世纪70、80年代对期权市场对于现货市场的影响进行了大量详实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期权市场不但没有对现货市场的效率和稳定产生负面影响,相反对现货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的改善起了积极作用;美联储、财政部、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1984年发布的权威研究报告《期货和期权交易对经济的影响研究》指出,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不会减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总量,其交易行为没有增加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水平,金融期权市场确实能够发挥风险转移、增强流动性等市场职能,有利于提升市场的经济效率和真实资本形成。从境外市场期权相关理论研究和期权市场运行情况来看,上市期权不会增加现货市场的波动水平,期权产品提供了风险转移功能、期权产品的推出增加了市场上可供选择的风险管理工具,提升了投资者的风险管理能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现货市场的流动性水平,对于维护现货市场价格的合理波动以及市场运行效率均有较为积极的影响。
无论从发展历史还是从各国实践来看,期权和期货几乎是并行产生,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是风险管理的两块基石,共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场内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两者的并存与组合,可使避险者从中取长补短,满足经济实体多样化、复杂化的避险需求。期权和期货在风险管理中扮演着不同角色。期权相对于期货具有独特的功能与作用,但并不能由此替代期货,期货、期权两者之间相互配合、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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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玉洁 主管:宋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