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住房公积金 2019年黄冈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及缴存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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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24 15: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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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存暂行办法》规定,在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用于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今天楚瀚的小系列。com为大家解答相关问题。

关于印发《黄冈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黄冈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暂行办法》和《2019年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

黄冈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和缴存暂行办法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办事处: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黄冈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暂行办法》和2019年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标准已经市管委会审议通过,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1日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3月21日发布

附件1

黄冈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行为,实现提取业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金坚[2018]46号、金坚服函[2018]49号、鄂建函[2018]579号、鄂建办[2018]166号、金委会[2018]49号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职工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业务人员应遵循按规定办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黄冈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管理。黄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县办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和业务承办,委托银行承担资金到帐业务。

第二章提取情况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购买自住住房;

自住住房的建造、修复和大修;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支付房屋产权管理费;

无房工人交房租;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在城外工作;

退休;

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的;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员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

符合前款第六、七、八、十一项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在其他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被提取的,账户应当保留1000元。

第六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基本信息:个人身份证、收款银行账号;夫妻双方的提取,连同结婚证;如果是代际互助,需要提供家庭户口簿。

第七条职工自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处理。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办理而委托他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资金汇入其银行卡账户。

第八条职工在本市调动工作,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原则上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十一种提取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中心”或办公室服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或者登录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申请自助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

1.购房范围:职工本人或配偶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职工为子女在全国范围内购买住房。

2.提取期限:员工购买行为发生后三年内。

3.提取范围:可实行代际互助,职工本人、配偶及父母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可同时提取。

4.提现额度:提现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的70%。同一房屋被提取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和贷款之和不得超过总房价的70%。

5.除基本信息外,还需要提供:

采购合同。

销售房地产增值税发票,如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外购房,暂时无法开具发票的,可以提供收据和银行转账凭证。

提取拆房、拆房需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的拆房、拆房项目批准文件,以及员工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自住住房的建造、修复和大修

1.提取期限:员工建造、装修或大修房屋后三年内。

2.提取范围:可实行代际互助,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和父母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可同时提取。

3.提取金额:不超过房费的70%。

4.除基本信息外,还需要提供:

城市建设、改建自住住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造价书;农村建房时,要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建房审批表、工程造价书,必要时还应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照片。

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丙级及以上危险建筑物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提取范围:职工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且未申请按月扣款或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公积金可每年提取一次;如果同时存在公积金贷款和商品房贷款且符合上述提取条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提取。

2.支取金额:员工及其配偶每次支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付贷款本息之和;贷款以公积金质押的,在满足公积金质押比例的前提下,余额可以提取。

3.需要提供的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可以直接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还款明细及资产负债表;次年提款时,提供银行半年还款明细和资产负债表。

支付房屋物业管理费

1.提取范围:职工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款额度:可据实每年提款一次。

3.需要提供的信息:

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

物业费收据。

无房工人交房租

1.提取范围:职工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同时提取。

2.提款额度:可据实每年提款一次。

3.需提供的资料:无住房证明、员工租赁合同或协议、房管部门和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租金支付证明。

员工与其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时限:一、申请封账。封户期间,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存放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异地存放不续的,可在存放半年后办理提取手续。

3.提取金额: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所有余额。

4.需提供的信息: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在城外工作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金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全部余额。

3.需提供的信息:员工工作调动单或工资关系调动介绍信。

退休工人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金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全部余额。

3.需提供的信息:员工退休证明或退休文件。

工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

1.提取范围: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有严重疾病,自费支付2万元以上治疗费用的,可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2.支取金额:支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医保报销后的差额。

3.提取数据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发票、医保部门报销住院费用的对账单。

职工本人或其配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3.需要提供的信息:民政部门办理的“低保”。

员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

1.提取范围: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金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全部余额。

3.需要提供的信息:

员工的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文件。

继承人、受遗赠人和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法定继承证明或者遗赠证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凭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继承权、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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