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萧征事件后,我就像是换了一个人,那个有自尊心的苏七七好像从那天和霍临对话后就死了,现在的我活脱脱的成了像是丁思雨那样的女人。
每个星期的周一、周三和周五,我都会准时准点的去霍临家,做着世上最亲密的事,但提上裤子却又形同陌路。
我知道跟霍临这样的男人打交道只能走肾绝不能染心,因为彼此都是抱着“单纯”的心理上-床,绝不掺杂那些狗屁的感情。
而且于我而言,男人嘛,如衣服,穿了脱,脱了再穿,根本不会有什么情有独钟,就像三年前我把一颗炽热的心剖出来送给了我爱的那个男人,可最后呢?
他却无故消失,我爱了三年的男朋友把我一颗真心狠狠的摔在了地上,末了还踩上了两脚。
在这个世上最不值钱的恐怕就是爱情,它比脚下的泥土还要不值钱。
我以为我的心随着那个无故消失的男朋友一起消失了,这辈子我不会在对任何一个男人动心,但我终究是低估了自己,女人是个感性的动物,在不知不觉中就染上了心。
周五的晚上,我简单的捯拾着自己,就准备一如既往的去霍临家“例行公事”,刚出门手机就响了起来,拿出来一看,是霍临的打过来的。
心想着估摸着是因为我在家多磨蹭了十多分钟,这丫的应该是等着急了,于是我清了清嗓子后,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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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要出门,别催了。”我强压着心底的喜悦,故作淡然。
“今天不用过来了。”那头冷着声音回复了我。
闻言,我的心情就像是被从头顶浇了一盆凉水。
但我还是装作很无所谓,“哦,这样啊,那好吧!”
那头没有在言语,便直接挂断了电话,看着停留在霍临手机号的界面,我很落败的关上了门,带着些许怒火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脑袋里不经开始琢磨霍临今晚不需要我过去的理由,想了很多种可能,但最后所有紊乱的思绪中出现了最清晰的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家里有别的女人。
顾不得多想,我挎着包直接出了门,下楼拦了辆的士便去了霍临所在的小区,下车后,我没傻不拉几的去敲他家的门,而是躲在了他家不远处的停车场前。
七月的天气还有些闷热,蚊子也多的很,我躲在一辆黑色的奥迪车后,身子贴近绿化带,蚊子似乎也格外的多,咬的我全身都痒。
但我不甘心,所以一直等,大概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让我看到了霍临,他一身邻家美男打扮,摁了下门铃后,一个波浪卷发的女人从里面打开了门,那女人好像是刚洗过澡,身上只围了一张浴巾,虽然我离得有点远,看不清那女人的模样,但不得不承认,即使光看外形,她女人长得很漂亮。
所以说霍临今晚不需要我的理由真的是有别的女人陪了,呵呵,我就说嘛,每次和他做的时候,我感觉自己都像是要死一回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