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害 儿童性侵究竟有多可怕 看完所有人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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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04 02: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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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侵到底有多可怕?看完触目惊心!为什么那么多花季少女遭受摧残?儿童性侵为何屡禁不止?

  光天化日、校园之内、持续数月,江西南昌县12岁留守女童被多次性侵。教师的责任心,家长的责任心,学校的安全意识到底在哪里?

  从已公开的案件来看,向女童伸出魔爪的不少是邻居、老师等身边人。乡村的空壳化,一师一校的教学点,也让个别教师露出邪恶的一面。

  前不久,我采访了江西一所乡村中学两名初一女生跳河自杀致一死一失踪的事件。多名同学反映,一名男教师曾多次把失踪的女生带到学校后面一栋荒废的房子里。从那回来,只要同学们问起,女孩就哭。

  而就在事发前的一个周末,这名失踪女孩回家,妈妈发现她大腿根部有一长条破皮划痕,“当时以为是穿牛仔裤磨破的”。如今,孩子的妈妈为自己的大意悔断了肠。

  采访之后我不禁会想,如果老师、家长的关心更细致一些,孩子还会不会走投无路?

  令人欣慰的是,我在采访中也发现好的探索。江西省弋阳县,中小学生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超过42%。

  县里对学校、老师的考核,从“优秀率”转为“关爱率”,通过家长培训,教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家庭管理技巧。校长教师经常家访,对每个村的情况了如指掌,有的学校要上晚自习,教师还会护送孩子走过危险路段……

  我们能做的,其实很多。

  如果把安全网织得牢一点,性侵儿童的悲剧,会不会少一些?

  儿童性侵的施暴者大多都有恋童癖,那么什么是恋童癖?

  (一)什么是恋童癖

  “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所谓儿童指的是性发育(青春期)之前的孩子。此种性变态行为的患者以男性多见,女性较为少见。

  受害者男孩女孩皆有,学术上,它产生于19世纪末,但在西方公众话语中的出现,则基本上是从上世纪70年代末才开始的。90年代以后,随着打击网络恋童癖色情犯罪的热潮,它逐渐成为公众话语中重要的一个伦理话题。

  在中国,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猥亵行为既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猥亵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男或幼女。

  猥亵行为出于故意,且行为人必须明知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儿童;如儿童为幼女,则男性行为人不具有奸淫的意图,这是本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关键区别;但如果儿童为幼男,妇女对之实施猥亵行为的,则包括性交行为与性交意图。

  (二)恋童癖的原因

  恋童癖主要是由于后天心理发展不正常造成的,其原因归纳起来有:

  1、心理因素。爱恋儿童,留恋童年时代。对儿童表示关注,本是人的一种普遍行为,其心理也是无可指责的;但这种行为和心理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作为一种观念在头脑中固定下来并控制人的行为,便成了恋童癖患者。

  2、社会因素。有的人因为在工作、生活中,人际关系不好或受挫折,便觉得人心难测,与成年人打交道要费尽心机,因而感到很疲劳、紧张、可怕,而与儿童交往则无需费多大周折动多大脑筋。时间一长便对成人间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而把兴趣转到了儿童身上。

  3、家庭因素。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不好,使之对成年人间的性生活失去兴趣,而把对象转向儿童。

  4、性格缺陷。由于性格胆怯、懦弱,缺乏应付危机的能力,当遇到意外的重大精神打击时,如妻子有了外遇而被发现了,不能勇敢地面对现实,希望退回到童年。于是把心思转到小女孩身上,在心目中把小女孩幻化成两种形象:一是恋人,一是母亲。

  5.其它原因。有的则是因为智能发育迟滞、慢性酒精中毒、残废、年老或其他脑病,而接触正常成年女性的机会很少,故将满足性欲的对象转向儿童。

  希望爸妈们了解了恋童癖以后,可以对于这种可能威胁自己孩子安全的存在引起警惕!

  最后,希望这些“畜牲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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