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 新婚姻法分居六个月 没感情了何必继续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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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03 19: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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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婚这一词语出现的很早,其实在我们父母那一辈基本都是闪婚。刚认识几个月或者只有几天。那时婚姻基本都是父母操办。而现在也会有很多,但大多数都是刚认识一见钟情,然后就认定彼此是对的人,接着就去领证的人大有人在。其实这是对婚姻的一种不负责任。那么当你们分居六个月了,你觉得还算是有感情么?

  下面是文先生的亲身经历:

  分居后日子和平常并没有两样,所有的家务事也还是按照惯例执行。早上我买菜她烧饭,换洗的衣服我一言不发扔进洗衣机,她也照洗不误。

  除了不说话不言语眼睛不对视,和以前没什么区别,外人根本就看不出来有什么分居的迹象。

  妻子是个要强也很要面子的女人,俗话说家丑不外扬,她最忌讳这个,这分居的事也就最怕亲友知道。

  每逢家里有外人来访,门铃一响,妻子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冲进书房,将我的被褥抱回到她的房间在床上放好,然后在外人面前,我们还得装出一脸笑容满面春光的样。客人走后,妻子立马撕下假面具,又冷冰冰地将我的被褥扔回到书房。

  好在我们家的来客并不多,否则三天两头演戏,还真的要将人累死。不过妻子的初衷我也理解,也就默认了她所做的一切,说是死要面子活受罪,那是一点也不假。我们已经有六个月没有在一起睡觉了,这种情况我可以离婚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是双方调解不成功的时候,可以通过分居的形式来离婚。但是如果分居六个月是不能判定为离婚的,新婚姻法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才能判定离婚。

  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这点是大家必须要清楚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有证据证实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分居”的时间必须是连续的并且满两年。“两年”是指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起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中间不能有中断,也不能累加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分居后又同居的,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

  夫妻一方以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来主张离婚的,还必须提交分居协议、村委会证明等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从司法实践来看,要是另一方坚持不离,往往较难举证。

  牙齿和嘴唇都会打架,更何况是一起过日子的两个人,法官希望夫妻间都可以相互信任,相互包容,发生矛盾纠纷时,退一步海阔天空。

  最后告诫一下文先生,恋爱可以谈着谈着就结婚了,也可以谈着谈着就自动分了,但离婚却不能闹着闹着就自动离了。法律没有“自动离婚”一说,而是规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条简单的规定,却也有着丰富的内涵,以至于不少人都产生了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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