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设立时间 深圳经济特区特殊在哪,简述其成立时间与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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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1 15: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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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和汕头设立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是广东和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是内地与国际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窗口”。经过20多年的自我发展,深圳已经从一个边境小镇迅速崛起为一个具有初步规模的现代化城市。珠海和汕头也成为中国新的重要沿海开放城市。

1979年成立经济特区,为什么选择深圳、厦门、珠海、汕头?1979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讨论了这一重大问题,形成了《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和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在少数有条件的沿海省市,将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省厦门、上海崇明岛等部分地区单独作为华侨和港澳商人投资场所管理;深圳和珠海可以先做;对广东省和福建省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这次工作会议后,中共中央、国务院派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顾牧率领国务院有关部门十多名负责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前往广东、福建,与两省领导干部和专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同时,广东省和福建省也分别制定了计划。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广东、福建两省省委关于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指出在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发挥各自的优势条件,抓住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早日迈出经济前进的一步,是一项重大改革。关于出口特区,可以先尝试在深圳、珠海设立,积累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立。所以选择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举办特区,是因为这四个地方在地理、文化条件上开展对外经济活动有优势。深圳珠海毗邻港澳,汕头厦门也靠近港澳,厦门也面对台湾。历史上,这些地方与海外国家有着密切的联系;深圳是华南对外交通的重要陆路通道,汕头、厦门是华南重要的航运港口。有广阔的腹地可以依靠;是著名的侨乡;实践证明,在这四个地方举办特区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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