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新政策 2019成都购房新政策(购房资格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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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07 0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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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一周没去上班了

很多人还在问触摸长度

关于2019年最新的购买问题,

今天再复习一遍

赶紧记笔记!

常见采购资格关键字

限制购买对象

成都市限购住房对象由自然人变为家庭,考虑家庭中自有住房单元数。

本市户籍

本市有户籍的家庭,以购房人在我市是否有户籍来界定。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有一人在我市有户籍,可以认定为本市户籍。

成年单身居民家庭

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8岁以上未婚单身居民;

离异无子女的单身居民;

离异且子女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父母靠孩子安家买房

依靠子女落户的父母不能作为单个家庭申请购房,而应作为子女家庭成员审查购房限制资格。

但限购政策实施前父母购买的住房不计入自有住房单元数。靠孩子定居下来的父母,并没有改变孩子的家庭类型。

限制购买区域和资格的详细说明

本市户籍居民两人以上的家庭,全市自有住房不足一套。

而在本市有户籍的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和在本市无户籍的家庭可以购买没有自有产权的房屋。

限制购买区域划分

甲级:成都直管区、天府新区

乙类:高新南区

丙类:11个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晋江区、金牛区、龙泉驿区、高辛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

D类:青白江、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市、金堂、简阳市、高辛东区、大邑、浦江、新津。

新购买的甲类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购买人在成都、天府新区有户籍或在成都、天府新区有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本市户籍居民两人以上的家庭,全市自有住房不足一套,本市成年单身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家庭,全市无自有住房。

简单来说;在房屋数量符合条件的前提下;

1、2年天府新区户口

2.天府新区户口+成都社保连续一年

3.无天府新区户口+24个月单位社保

新购买的乙类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购买人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有户籍或者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并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本市户籍居民两人以上的家庭,全市自有住房不足一套,本市成年单身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家庭,全市无自有住房。

简单来说;在房屋数量符合条件的前提下;

1、2年高新南户口

2.高新南户口+成都单位社保连续一年

3.无高新南区户口+24个月单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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