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申请 2019天门市低保及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办理流程及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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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21 04: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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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门市低保和重疾医疗救助申请流程、方式和标准,有需要的人群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基本医疗救助的方法和标准是什么?重疾每年最高医疗救助金额是多少?今天楚瀚的小系列。com为大家解答相关问题。

2019年天门市低保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方式和标准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基本条件。2017年,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8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800元/人/年。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低保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经办机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书面申请-乡镇入户调查-村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市核实中心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实报告-民政局审批。

第二,临时助理人员

临时救助是对基本生活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陷入困境,基本生活暂时不能被其他社会救助制度覆盖,或者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紧急和过渡性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家庭或者个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书面申请-乡镇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公示-市核实中心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实报告-民政局审批。

第三,对贫困者的医疗援助

医疗救助对象是本市常住人口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

1.重点救助对象,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重点优抚对象;

2.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3.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即个人年度累计自负盈亏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本市重大疾病保险起付标准三倍以上,且其赡养扶助义务人赡养扶助能力有限,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有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建卡的贫困对象不是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对象。

救援方式和标准:

1.基本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年度累计自负盈亏合规医疗费用不得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全额救助,重点救助对象70%救助,低收入对象50%救助。

2.重疾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年累计自筹资金合规医疗费用超过重大疾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在报销重大疾病保险和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后,将给予全额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累计自筹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将获得30%的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1.2万元。贫困家庭的重疾患者因病住院,经重大疾病保险和各种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按超过本市重大疾病保险起付线标准3倍的年度累计自负盈亏符合医疗费用的30%给予重疾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金额为1.2万元。

3.立卡贫困对象不是重点救助对象或者低收入对象的,在享受政策规定期限内参照低收入对象提供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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