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银行 盐改一周年:跨省售盐阻力大 2018展望新格局

编辑:
发布时间: 2021-02-05 15:19:14
分享:

2018年1月1日,中国盐业改革满一岁。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改革步伐,各省(市、自治区)要完成盐业主管机构和盐业公司的分离,彻底打破食盐不能跨省经营的地方保护壁垒。

但记者发现,盐改政策实施一年来,山东、江苏等地仍存在向外盐企扣盐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不少盐企状告当地盐务局的案件。与此同时,盐业改革正在逐步打破区域垄断,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随着低价盐对市场的不断冲击,高附加值的盐品种销售受阻,销量下降,传统特许经营条件下的高利润率不复存在。

这个镜像真实地反映了盐改的现状。业内人士认为,行业洗牌将成为2018年盐业改革的重要成果,几个“大而全”的企业加上许多“小而专”的企业,将构建新的行业格局。

现象一:跨省卖盐还有很多障碍

根据新的食盐改革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定点食盐生产企业凭当地省级盐业主管机构颁发的食盐批发许可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实现跨省经营。然而,一些盐业企业最近向新京报记者报告说,跨省销售食盐被拘留的情况仍然存在。

唐山计燕盐业有限公司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1月8日,该公司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的调味品业务的一位客户收到了罗庄盐业局的行政处罚预告。通知称,该客户非法购销盐产品,违反《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食盐零售单位应向指定的食盐批发企业采购食盐”,并计划没收84公斤盐产品。

1月11日,唐山河北盐业一位齐姓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河北盐业局颁发的《定点盐业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有效期显示两者均于2018年12月结束。

但11日,山东省单县唐山吉盐库存及运输车辆中共储存6吨盐也被单县盐务局扣留。据齐姓负责人说,单县盐业局还会同公安拘留了其公司的三名业务人员,“但没有说明具体原因”。目前,唐山计燕仍在与单县盐业局谈判,不排除诉讼。

1月12日,单县盐业局第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被拘留的业务人员已在公安局,需要等待处理结果。

没有巧合。湖北严光蓝天盐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直销处副主任张秀忠向新京报表示,2018年1月13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盐务局以“向无食盐批发资格的人买盐”为由,从湖北蓝天查获零售商家销售的低钠盐155.6公斤、碘盐500公斤。2017年,其公司在江苏省被扣盐1000多吨,部分通过诉讼追回。目前仍滞留600吨。

事实上,早在2017年盐业改革之初,包括江苏、湖北、贵州、河南在内的8个省就被媒体报道查获了外国盐,总量超过2000吨,部分盐业企业甚至被查获数百次。据中国盐业东兴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华东地区经理王茂奎介绍,政策实施一年来,食盐跨省流通“仍遇到阻挠、骚扰等情况。,并不能顺利运作”。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盐改政策已经落地,跨地区的盐扣操作依然存在。其实还是地方保护主义。“改革冲击了固化的利益结构,但尚未形成公平竞争秩序。”

现象二:盐业企业和盐业局打官司

为了打破地域壁垒,盐业企业和地方盐局之间的角力从盐业改革开始就开始了。

2017年3月,江苏盐业局发布《江苏盐业管理局关于公布江苏省涉嫌非法经营盐业企业名单的通知》,涉及中国盐业总公司上海盐业公司等五家外省盐业企业。涉案企业声称江苏盐务局严重违反了盐业改革政策。2017年4月28日,中盐上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江苏盐业局。到现在还没有定论。

2017年7月,连云港某粮油店一商户因销售28公斤湖北蓝天盐被连云港盐务局拘留,罚款600元。随后,该商户向连云港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9月29日,连云港市政府公布《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连云港盐业局的处罚违法。

此前,2017年1月2日,河南省信阳县盐务局以违反《食盐专营办法》为由,从湖北(九大)应城盐矿有限公司查获食盐259块。应城盐矿工作人员随后对新县盐务局提起诉讼。同年10月26日,河南省湟川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此前新县盐业管理局作出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刘俊海建议用盐扣押的盐业企业应保留各种证据,在法制和理性的范围内依法维权。

现象3:低价产品继续冲击市场

虽然食盐跨省流通频繁受阻,但市场的开放作用已经显现。随着各地盐的不断涌入,区域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低价盐对原有市场价格体系的影响也在加剧。

“盐的价格变化很大。以普通精盐为例。盐改前是100元/箱(20公斤)。盐改后,苏州、宿迁、南京都降到了35元/箱。”张秀忠表示,由于竞争加剧,批发商更愿意选择价格较低的产品,因此公司不得不调整产品价格。“以前我们公司主要卖绿色产品,现在要卖普通产品。”

针对低价盐的影响,中国盐业总公司董事长李耀强在2017年12月的盐业改革与发展论坛上表示,由于跨区域业务冲销的影响,特许经营期间的主要销售力量中档产品销量在2017年大幅下降,而各地低档产品销量占比超过50%。

李耀强还分析说,食盐改革后,食盐生产企业可以直接进入批发链,这将带来食盐销量的增加。但与此同时,生产企业为了抢占市场,需要投入大量的销售费用,导致利润增长水平远低于销售增长水平,传统特许经营条件下的高利润率不复存在。

事实上,李耀强的分析已经出现在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中..云南能源2017年半年报显示,其食盐收入同比下降26.22%,但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8.31%。原因是随着盐市场的区域化和价格自由化,跨区域的商业格局迅速形成,低价盐成为市场主导产品,而高附加值盐产品的销售受阻、下滑,而省外销售增加导致物流费用增加。

现象四:“臭脚盐”等质量问题浮出水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盐业企业之间展开价格战的同时,混业经营、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中盐(上海)一位负责销售的人士告诉新京报,食盐改革的初衷是通过市场自由竞争来提高盐产品的质量。但是,目前很多盐业企业会选择价格便宜、质量差的产品,放在餐馆、大排档等地方,造成盐的质量参差不齐。

2017年,“臭脚盐”事件层出不穷,在地方保护的幌子下揭开了盐的质量问题。

2017年3月21日,河南盐务局查封了三家生产“臭脚盐”(用手加热或摩擦后产生的臭脚盐)的公司,停止了他们的盐生产,并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召回“臭脚盐”。从此,“臭脚盐”出现在铜川、陕西、阜阳、安徽、莱芜、泰安、山东、海门、甘肃、新余、江西等地,共涉及7000余吨。

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盐制品必须是白色、咸味、无异味,有异味即为不合格品。

从大众的角度来看,“臭脚盐”的问题似乎突然增加了。但长期关注盐改的上海志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邹家来告诉新京报,“臭脚盐”问题一直存在,但随着盐改和跨地区经营的发展,“臭脚盐”失去了当地保护伞,这个问题也暴露出来了。

现象五:市县两级盐业改革“政企分开”滞后

业内普遍认为,只有政企分开,各司其职,盐业改革的整个进程才会加快。至于政企分开,发改委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

截至2017年5月,31个省、市、自治区均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表明将建立新的盐业监管体系,改变“政企一体”的局面。

至于为什么已经实现政企分开的省份还有盐扣,邹家来认为,这些地区虽然取消了盐局,但盐业还是由原阶级管理。“人随事走,政企分开也会名存实亡。”

与省级盐业改革相比,市县两级盐业改革政企分开滞后,扣盐情况更加突出。

1月15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山东临沂罗庄盐务局,称是商家。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不建议从其他地方购买盐,正在调查。一旦被发现,惩罚会更严重。1月12日,山东山县盐业局工作人员也表示,盐业局目前正在市场禁盐,与盐业公司“暂时是一家人,但仍未分离”。

根据多家盐业企业向记者提供的扣盐证明,新疆伊犁地区、吉林省珲春市、山东省临沂市罗庄、河南省沈丘县市发生了扣盐事件。

一些市县行政部门甚至公开为辖区内的盐业企业充当“平台”。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在2018年1月8日下发到全市所有食盐零售店的通知中,沁阳盐业管理局强调“食盐零售单位应向定点食盐批发企业购买食盐”,并提醒经销商“国家对食盐实行垄断管理,没有所谓放开,处罚力度加大”。文章最后,阜阳市盐业管理局也专门提出了说明。"目前阜阳市只有一家盐业公司."

展望:“大而全”+“小而专”,成为盐业新格局

盐业改革过渡期将于2018年12月31日结束。邹家来认为,如果盐改第一年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政企分开,2018年的主要内容是调整盐业,重新洗牌。

2018年1月10日,湖北省云梦县法院拍卖破产定点制盐企业中盐鸿博(集团)有限公司2.776亿元。早在2016年3月,中材宏博(集团)就有拖欠工资的情况。时任中材宏博党委书记崔振生对媒体表示,由于行业产能过剩、盐碱化下游企业萎靡不振、银行贷款利息负担沉重等因素,中材宏博已经亏损多年。随着盐业改革的推进,市场竞争加剧,中盐宏博最终被淘汰。

中研(上海)销售负责人介绍,目前中研已经覆盖了低、中、高档产品,以适应不同的消费群体,提供更多的消费选择,并与在线平台合作。“市场会重新洗牌,不变就淘汰。”

中国盐业总公司董事长李耀强曾公开介绍,从经营数据来看,食盐批发企业的效益正在悬崖勒马,市县盐业公司的亏损非常大,省级盐业公司的亏损也在增加,市场将面临重组。计划管理和区域划分的模式导致全国2000多家批发企业和近300家制盐企业,产业分散、薄弱,提高产业集中度势在必行。他预测,盐业改革后,寡头垄断竞争将成为必然,少数“大而全”的企业加上许多“小而专”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新格局。

至于如何顺利度过改革过渡期,邹家来认为要抓紧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盐业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改革的每一个环节。盐业企业和盐业主管机构都应该达成共识,打破利益壁垒,参与自由竞争。

相关阅读
热门精选
皮肤 孕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