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出台新政 2018年下半年深圳楼市新政细则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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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5 1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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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作为中国一线城市,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政策变化,一直都是中国的龙头城市。深圳于2018年7月31日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随后于8月14日发布了详细的政策,明确规定四种情况不纳入商品房限制销售范围。

深圳楼市发布731新政策规定

7月31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731新政”),8月14日,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发布《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发布“731新政”实施细则。

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7月31日(含7月31日)取得进展的四类项目不纳入商品房限售房;如果2018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已签订买卖合同,且购房已缴纳相关费用,则可视为网上签约(预录入),但应在2018年10月。31日前(含10月31日)申请注册;个人购买限售房的时间将记录在房产证的“补充说明”一栏。

四种情况不纳入商品房限制销售范围

“731新政”包括四大要点:企业限购、商品房限购、个人限购、抑制离婚炒房。这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以上四点,尤其是在“731新政”中。《商品房限制销售条例》规定,由于存在“一刀切”或“意外伤害”等已取得进展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理项目(见右图),四种情况不纳入商品房限制销售范围:

1.如果更新后的单元规划在2018年7月31日前已获批准(包括规划修改或调整),则经批准的更新后的单元规划确定为商务公寓,但不包括2018年7月31日后(含7月31日)新增的商务公寓。

2.如更新单元规划在2018年7月31日前(含)未获批准,但已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或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审批,或正在公示,则公示更新单元规划中确定的商品公寓不包括2018年7月31日后获得的更新单元规划批准文件中确定的超过公示时面积的部分商品公寓建筑面积。

3.2018年7月31日前(含)征用并归还的土地。

4.土地整理效益协调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18年7月31日前(含)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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