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让住宅用地 深圳2019年首席出让住宅用地 本次挂牌五宗住宅用地共计约1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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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5 02: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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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深圳市国土房产交易中心挂牌出让5处纯宅基地使用权,其中宝安、龙华、坪山各1处,其余2处在光明区。总用地面积17.0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97万平方米,初始总价154.35亿元。上市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1日15: 00。

根据出让条件,本次出让地块以“单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即限定交易地价、竞争性交易地价、人才住房面积出租不出售。

1.宝安区A122-0360地块位于江岗大道与卧龙三路交叉口西南侧,土地面积38,880.19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12,总建筑面积121310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108060平方米(不低于1081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商业建筑6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50平方米。

二.龙华区A817-0609地块,位于新区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面积32666.72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容积率4.54,总建筑面积14.83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13.5万平方米(人才住房不低于1.41万平方米),商业建筑6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00平方米。

三.坪山区G12107-8063地块位于丹坑路与老坑路规划交叉口东北角,土地面积34277.96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容积率5.0,总建筑面积约162290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142640平方米(不低于363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商业建筑10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400间。

四.光明区A510-0151地块,位于观光路东北部,面积46019.51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容积率4,总建筑面积18.407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17.043万平方米(人才住房不低于2.563万平方米),商业建筑1万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70平方米。

5.光明区A510-0152地块位于光明大道东侧,观光路北侧,土地面积18428.73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容积率4,总建筑面积73710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66010平方米(人才住房不低于6630平方米),商业建筑2000平方米,物业服务150平方米。

根据转让要求,本次所列用于建造普通商品房的五个地块,自取得套房房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将所列地块进行分配,建造只出租不出售的人才住房,初始分配比例在10%-25%之间,最终转让的人才住房面积为初始分配面积与竞争分配面积之和。配建人才住房产权属于政府,竣工后由投标人无偿移交,由区住房建设部门负责接收、运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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