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2打车去北京 1万2打车去北京 这个车费到底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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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3 07: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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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方式那么多,便宜几倍甚至几十倍,小军却花了1.2万元打车去北京。小军家人要求司机返还部分车费是真的吗?让我们听听律师要说什么。

郑若阳是“律师来了”的签约律师,浙江汉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特别调解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社保局万名大学生创业导师。他的业务范围包括建筑、刑法和公司法律顾问。

事件的关键点之一是打人女子的精神状态。法律规定成年人有三种状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来说是正常的,有点不正常,完全不正常;女方的精神状态决定了事件的最终结局。

1.如果女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她能够正确认定自己行为的后果,也就是她想体验从杭州打车到北京的滋味,并自愿支付了1.2万元的车费,那么虽然做法新颖,但家属只接受;对于家庭成员的投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如果妇女在乘坐出租车时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第144条和第115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不予认可。驾驶员因合同无效而获得的财物应当返还,即驾驶员应当退还车费12000元。

另外,司机毕竟是按照乘客的要求从杭州开车到北京的,在这个过程中,他已经支付了燃油、过桥费、劳务等费用。如果司机在女方打车时起到了相当大的注意义务,一般在实践中表现出来。反复确认和观察乘客是否有其他异常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没有过错,乘客应当支付合理的对价,票价可以参照计价器价格加正常桥梁通行费确定;如果司机未能发挥合理的注意义务,甚至利用乘客的异常精神谋取不正当利益,则司机有明显过错,应视司机过错程度承担正常抄表的部分费用。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女乘客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需要家庭成员的证明,可以由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司机需要证明他们是否真诚地履行了他们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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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杨拒绝支付车费,一大早他就被送进了警察局。警方表示,杨已经是惯犯,一个月内发生了四起类似事件。

虽然杨穿得很漂亮,但她说她没有工作,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她通常都是用惯用的方法,不给打点滴的人车费,然后勾引打点滴的人用自己的身体去偿还车费,有些忍不住答应了杨的要求。之后,他们会找个地方交易。事后,杨将与她发生关系的这些打点滴司机与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进行敲诈,并向他们勒索钱财。这次送杨的司机被问及如何抵挡诱惑。司机说她太丑,我不要。老婆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杨利用夜班司机寻求刺激的心理来做这件事。然而,有些人抵制住了杨的诱惑,要求杨付钱,但杨就是不给,所以她别无选择,只能带她去警察局。但由于证据不足,警方别无选择,只能对杨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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