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和普通公司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公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所谓未上市公司,是指股份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的有限公司。
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在10%以上。
5.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与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相比,上市公司对财务披露的要求更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各国制度不同),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问责制度是不同的。
4.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是:股权部总金额3000万元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可以获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比如公开增发股票),而非上市公司没有这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