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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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29 10: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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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气候炎热多变,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各种病原微生物容易滋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增加。外出就餐时,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食品安全监管量化水平高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吃生海鲜,也要谨慎选择熟卤菜、凉菜等高危食品。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模型

一、餐厅健康管理体系

1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由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醒目位置。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书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书。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清洁,加强通风消毒,每餐清洁一次,每天清洁一次。

6.食用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应密封并加盖,垃圾应及时处理,并做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道防线”。

二、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体系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计划,综合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餐饮部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执行,在运行和处理期间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情况,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岗位领导和主管应遵循检查和指导,严格遵守员工的卫生操作规程,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管理员每周对各用餐区进行1-2次全面的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提出改进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

5.对检查中发现的同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食品原料采购卡票、进货检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建立并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赔卡票、进货检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并指定专职(兼)人员负责。采购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采购食品原料、进货检验和台账记录的领证、领票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工具和设备)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索取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和产品检验证书,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对于长期定点采购,餐饮服务提供商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和供应合同,包括确保食品安全。

3.所需检验证书由被检验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4.变质、掺假、发霉、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收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收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精饮料、冷饮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食品等。,应严格认证。生肉和家禽应取得兽医部门的检疫证明,进口食品和原料应取得口岸监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

7.购买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时,应当查验、领取和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批量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要检查采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符合购物凭证,并按不同类别建立台账。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购买日期等。

9.购买乳制品和含乳食品时,应当建立乳制品和含乳食品单独购买账户。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和称量方法。用户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买、使用和库存与实际账目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和购买时间,有序整理并妥善保管获得的相关许可证、产品检验证书和台帐记录,不得涂改和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与非食品和有害物质一起储存。

2、各种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并摆放整齐。

3.各种食品及其原料应存放在离地面10厘米、离墙壁10厘米的容器或架子上。

4.散装食品应包装在容器中,密封并贴上标签。

5.仓库应经常通风,以保持房间干燥和清洁。

6、仓库门、窗防鼠设施定期检查,确保功能完好。

7、指定专人负责仓库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配送登记管理制度。

8.仓库内的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检查,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应及时发现和清理。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措施的食品添加剂。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取得许可证和产品检验证书的复印件。进口食品添加剂应取得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清单中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未经批准、污染或变质、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5.不得以掩盖仪器损坏或掺杂、掺假或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要有标识),食品添加剂的领取、使用情况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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