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租房 长沙市望城区公租房申请攻略(申请条件+对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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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01 08: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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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是个好城市。每年都有一些年轻的毕业生或其他工人来到这个城市开始或继续他们的下一段旅程。在外面工作,住宿是个大问题,同时也是个很耗能的事情,毕竟找房子要从多方面考虑。在我工作的城市有一套公租房该有多幸福。不仅房租便宜,还省去了来回换房的麻烦。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长沙市望城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实施方案》。该实施计划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长沙市望城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围绕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和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的目标,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采取实物支付租金和租金补贴同时支付的方式,鼓励无住房和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通过租赁市场住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形成租金和补贴相结合的长期住房保障措施。

二、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主要用于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的租房问题。一个家庭只能同时享受一项补贴。

(一)申请对象

本区城镇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指已婚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离异或丧偶有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丧偶或未婚个人。要求至少有一人或家庭成员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定居前为该地区非常住户口,连续持有该地区居住证2年且实际居住,并在该地区定居。常住户口后可打折两年),申请人在本地区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在本地区租房,收入符合本地区住房保障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低收入。

新就业无房职工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区城镇就业,并在申请日前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含1年)。我和家人在本区城镇没有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在本区城镇租房居住,收入符合本区住房保障中低收入标准。

农民工需持有本区居住证,已与城镇(包括望城经济开发区、潼关循环工业园等)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且在申请日前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含一年)。我和家人在本区城镇没有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在本区城镇租房居住,收入符合本区住房保障中低收入认定标准。

(2)收入的确认

根据《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办法》(长民发〔2018〕50号),本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最低收入家庭:享受本地区最低收入生活保障的家庭(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每月1893元(含);

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每月1893元(不含)至2524元(含);

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

以民政部门出具的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为准。新就业无房工人、农民工无法认定家庭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承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中下档次。

(3)其他

申请人的财产转移,如出售、赠与、委托拍卖以及履行离婚协议和判决,在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或者因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房者,可免于5年限制。

三.申请程序

(1)应用

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房屋租赁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及其所有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同意审批机关对申请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2)初审

社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检查,资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及家庭的基本情况在社区显著位置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将申请人信息录入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并将申请材料提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审查。资料不全的,出具《缺件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驳回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园区管委会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签署审查意见,报区住房保障部门批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信息退回社区并说明理由。

(4)审批

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发《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公示有异议的,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和社区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补贴标准

1.现行租金补贴标准为15元/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为15平方米,一户家庭总保障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2.对城市不同困难的中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给予梯度补贴。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每平方米租金补贴分别为租金补贴标准的90%、80%和50%,即:14元/月/平方米、12元/月/平方米、8元/月/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应当补足至300元。

租金补贴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租金补贴支付金额=家庭补贴标准×(担保面积-被担保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3.新就业职工和农民工租金补贴标准支付给中低收入家庭。补贴期限累计不得超过24个月。

4.实际租金低于租金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租金补贴。

V.资金支付

租赁补贴按月、按季发放。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在下季度的第一个月审批后,对住房保障家庭(个人)给予住房租赁补贴。补助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不足部分由区级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专项资金补充。

不及物动词更新管理

申请家庭(个人)在年审时主动申报家庭情况,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对租房补贴人员的资格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继续发放,家庭困难程度发生变化的,调整补贴等级;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补贴。

七.保障措施

(a)加强组织领导。区住房保障、公安、国土资源和规划、人社部门、市场监管、民政、财政等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完善扶持政策,交流共享信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扎实推进。

(二)职责分工明确。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协调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具体落实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补贴;区公安局负责全区货币化公租房的居住证管理和家庭人口核实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处负责调查目标家庭的住房情况;区人民社会保障局负责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管理;区市场监督局负责核实目标的工商登记;区民政局负责审核被保障家庭的收入;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保障资金的预算、拨付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相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住房保障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租金补贴和本地区其他人才安居(租房、买房)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新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已被批准落户的农民工在领取租金补贴后,将在批准落户后的次月停止支付租金补贴。符合本辖区城镇户籍申请人租金补贴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程序申请租金补贴。

(三)申请人家庭(个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已领取租赁补贴的,责令退还已领取的租赁补贴,并依法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九、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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