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布 为什么制定本条例 拖欠工资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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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1 17: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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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据相关统计,农民工中,扣除20%,拖欠20%。其中,一半以上的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工资。农民工逐渐成为推动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如何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利益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工资怎么发,拖欠工资谁来负责等。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

为什么要制定这些规定?

确保按时足额支付打工农民工工资,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农民工在提供劳动后,有权依法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工资应该怎么发?

◆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代替。也可以用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给他们的社保卡或工资支付银行卡。

◆用人单位按照依法与农民工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计算和支付期限由双方约定,但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应向农民工提供自己的工资清单。

拖欠工资谁来负责?

◆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解决责任。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且农民工已经支付劳动报酬但未领取劳动报酬的,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该单位或其出资人应当依法承担清算责任。

◆劳务派遣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个人派遣的农民工、无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以及无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拖欠被派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三种情况,承包单位依法承担结算责任

(一)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交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或单位的;

(二)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或者单位的;

(三)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或单位的。

拒付怎么处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单位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等财产保全措施并强制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及相关劳动保障责任人的档案,对用人单位的守法情况进行评估。

◆用人单位有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责任人列入农民工拖欠工资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未按本条例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支付万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利息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按照拖欠额的50%至100%的标准向农民工支付赔偿金,并对单位处以拖欠额两倍至两倍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以2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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