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2019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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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1 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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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土地按所有制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按照准入分类,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和国有划拨两种。国有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具有社会主义土地利用的特点,也是指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界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通过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下列建设用地: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土地。

此外,(1)《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9号)对划拨土地的使用范围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以营利为目的,对国家不支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有偿提供土地使用权。(2)《国务院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第(7)段规定,进一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指国家机关办公、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行业)、城市基础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和实施有偿使用,优先实行商业用地有偿使用。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划拨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认的方式。该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后半部分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权转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条款还承认双方之间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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