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公式 2019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表格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及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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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1 0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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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转作商品或费用的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使用固定资产而在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确定是折旧的前提。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折旧额进行系统的分配。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或该固定资产能够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计提折旧是指从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原价中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累计金额。

那么,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呢?

1.寿命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中提到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余额分数的方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各期间折旧额的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固定资产月折旧=固定资产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

3.双月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按照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可接受使用年限/预期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附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表)

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和家电。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按年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设备和器具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18〕54号,见附件),结合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固定资产纳税折旧年限调整如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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