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满一年 9个职能部门名称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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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0 05: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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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已经一年了,国务院很多相关部委也公布了“三定”方案(职能配置、内部结构、人员配备)。记者发现,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职责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小国务院”)尚未公布部门“三定”计划。

但相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三定”方案尚未公布,但发改委内部人事安排已根据新的“三定”方案进行了调整。

记者在发改委网站上统计了分管副主任“分管工作”的职能机构后发现,目前分管副主任的职能机构总数为26个,比机构改革前发改委职能部门名单中的24个职能机构多2个。从内容上看,只有15个职能机构保留了原有名称,9个职能机构更名。

剩下的15个职能机构是: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国家经济一体化司、经济运行监管局、固定资产投资司、利用外资与海外投资司、地区经济司、农村经济司、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社会发展司、经贸司、物价司、监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部。

对比新旧职能机构列表,可以看到一些新出现的职能机构从原来的部门更名为:比如“发展战略与规划部”增加了“战略”二字;“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将“经济”二字改为“体制综合改革司”;“高技术产业司”增加“创新”成为“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发展司”;“就业收入分配司”在“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中增加了“消费”;“财政金融部”增加“信用建设”,改为“财政信用建设部”。

也有原职能组织领导担任新成立职能组织领导的情况。比如前西部开发部部长赵爱,现在是地区开发部部长。

记者还发现,评估监察部是新增的职能机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司曾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能机构之一。该司于2014年6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经济动员办公室更名,但在机构改革前未出现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单位名单中。

3月5日,发改委网站上的消息也证实了“评估监察部”是新成立的机构。3月1日,党组成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谭主持召开2019年扶贫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会上,谭要求国家发改委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新成立的评估监察部,制定2019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国务院的这次机构改革中,很多原本属于国家发改委的职责被整合到了其他部委。如组织编制主要功能区规划职责,并将其纳入新成立的自然资源部;气候变化和减排的责任被纳入新成立的生态和环境部;农业投资项目纳入新成立的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赋予国家审计署的重大项目检查职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纳入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职责被纳入新成立的国家健康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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