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拆迁 2019深圳城中村综合整治规划解读 7年整治面积为55平方公里 深圳这些城中村将无缘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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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0 0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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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宣布城中村综合改造计划,7年55平方公里面积!3月2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改造总体规划(2019-2025)》。

提到规划期内,全市划定的综合整治分区用地规模为55平方公里。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综合整治分区率不低于75%。

据了解,深圳综合整治区划定的总用地面积约为99平方公里,规划期内划定的综合整治区占56%。

公告称,除法定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要求拆迁的土地外,综合整治区内的土地不得纳入城市更新单位拆迁改造计划、土地整理计划和棚户区改造计划。

同时,鼓励区内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引导各区在综合整治区内有序推进城中村住房大规模统一租金改造,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

所有未纳入城市更新规划进行拆迁改造或已纳入规划但2020年前无法正式实施的城中村,应按相关要求纳入城中村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范围。

此外,《规划》还提到,要加强对城中村租赁市场的管理,加强对城中村租赁市场的监管;引导城中村存量房屋开展大规模租赁业务。城中村住宅经政府租赁后进行综合改造的,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统筹管理。

核心三区城中村使用的土地中,至少有75%将被划分为综合整治

与去年1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发布的总体规划以文件的名义进行了调整,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在分区综合整治的对象、规模、原则和程序等方面仍在继续。

根据总体规划,综合整治分区的对象仍然是深圳市所有城中村的居住用地,扣除已批准的更新单元规划、土地准备规划、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用地清理规划和违法建筑空,总用地规模约为99平方公里。

其中,规划期内规划综合整治用地规模为55平方公里,占上述土地利用总规模的56%。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综合整治分区比例不低于75%,其他区不低于54%。

根据总体规划,城中村改造应在综合改造区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功能改变、局部拆迁建设等相结合。增加必要的公共空房间及配套设施,提高空房间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加强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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