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查询 2019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9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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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28 1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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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免税金额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国务院近日发布《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方法列表。

2019年新税计算的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适用于综合所得)

注1:本表所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中扣除费用6万元,加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按照本表按月折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适用于营业收入)

注:本表所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各纳税年度总收入的余额。

年终奖金收入

年终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税率和快速扣费按月平均收入确定。年终奖金收入的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收入的税率表相同,但计算方法不同。

描述:

1.此表中的月平均收入是从年终奖励中获得的平均金额除以12个月。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起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新税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减除费用5000元,余额经依法确定的专项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税款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所得)按月折算后计算缴纳,不得额外抵扣。

海口市民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填写信息,发现自己“被录用”

随着税费改革调整,不少海口市民下载了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海南省税务局也在其微信官方账号上公布了该App的具体使用方法。但最近有市民反映,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就业信息中,发现自己在为从未听说过的企业或单位工作。

公众对填写税务App填问题很不解

目前在海口一家商业银行工作的付女士最近下载了“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并通过人脸识别验证了她的个人信息。但通过认证后,黄女士在App中的就业信息中发现有一家她从未工作过的公司。

“我在这份名单里只提到了金融公司和现在的银行海口分行有过合作。我没去过信息里显示的这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记者查看了黄女士的就业信息列表,发现显示的三家公司都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但没有显示黄女士的职位、就业日期和离职日期。

同样,下载该应用并询问其就业信息的陈骁表示,他“被录用了”。此外,他仍然对“受雇”的公司印象深刻。

“我当时是通过琼海这家房产中介买的二手房。为了买房,我给他们留下了我的个人信息。”陈骁认为,该公司涉嫌擅自使用他人信息,可能侵犯包括他在内的买家权益。

为什么会这样?

有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现行税法,大多数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包括员工工资在内的部分费用可以免税。"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允许扣除."因此,在莫名其妙出现的企业公民就业信息中,有可能是企业确实为公民纳税,更有可能是企业通过“隐性员工”虚增企业成本,意图逃税。根据法律界的分析,“就业信息”出现非流动就业单位有两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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